2024年3月26日,黄山市应急管理局2名执法人员对黄山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未复审,且从事带电作业相关工作。经立案调查,核查确认该名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超期未复审上岗作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黄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22000元(贰万贰仟元整)罚款。
2024年4月12日,黄山市徽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某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查实2名电焊作业开云网站 kaiyun网址员工未持证上岗。该两名员工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这一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徽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开云官方 kaiyun官方网(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5日,黄山市祁门县应急管理局对一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建设公司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电焊作业。经查实,该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祁门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上岗作业、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5日,黄山市徽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徽州区某化工企业在建厂房项目检查时,发现企业两名特种作业人员马某铭、陈某明正在从事电焊作业,未持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进一步核查,马某铭在该企业登记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为假证。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假证问题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对马某铭买卖、使用伪造证件行为进行立案,并对马某铭实施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