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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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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我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等专业。

  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3〕19号)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可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取得建造师或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35号)文件规定认定。

  (一)申报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申报工程师人员。请登录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或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首页“职称申报评审通知”查看州级相关文件,并按要求申报。

  (三)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请登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或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首页“职称申报评审通知”查看省级相关文件,并按要求申报。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A3纸合页装订,一式二份,表中须有申报人近期彩色照片,最后一页排版在封底,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明确审核意见、推荐人选产生方式;

  (三)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籍验证报告各1份〔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个月)。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无法通过网上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出具书面说明,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逐级提交审核〕;

  (四)技术员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转系列申报人员提供已取得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验);

  (五)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地从“云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导出的新参保花名册或社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缴存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人员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的书面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4);

  (十)事业人员须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征求纪检组廉洁自律情况复函原件1份;

  (十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2),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十三)申报人员须单独提交近期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电子照片1张,jpg格式,宽高开云官方 kaiyun官方网比例4:5,图片分辨率大小范围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命名为“姓名+证件号码”,例如“张开云官方 kaiyun官方网三12”。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和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2.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1.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审核行为负责,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经审核同意推荐的,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在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单位主管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基本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评审通过人员请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1份,其余附件不予返还;评审未通过人员申报材料不予返还,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各用人单位。

  (一)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8日;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上述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址:元谋县元马镇马街南路44号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局办公室(联系人:王树梅,0878—8212921)。

  (三)申报方式:采取线下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事(职称)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受理邮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