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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本级中心】240国道随州市石桥至钟氏祠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240国道随州市石桥至钟氏祠段改建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标段名称)(HBSU-202505GL-001001001)招标公告
240国道随州市石桥至钟氏祠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240国道随州市石桥至钟氏祠段改建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标段名称)(HBSU-202505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40国道随州市石桥至钟氏祠段改建工程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随发改审批服务【2022】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PPP合作社会资本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起于240国道曾都区万店镇石桥村,经杨家湾、老许湾、汪家湾、马家冲、任家台、廖家湾、苗儿湾、黄畈,止于240国道随县均川镇钟氏祠村,全长23.529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总投资约69171万元。
招标范围:(1)负责240国道随州市石桥至钟氏祠段改建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具体情况等进行跟踪审计,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阶段跟踪审计,对每阶段审计成果自检、整理、提交;每阶段审计成果偏差须在±5%以内,交由招标人审核确认;编制每阶段及最终工作、技术总结报告。(2)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咨询成果文件。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0。其中:计划服务期为912日历天,计划开始服务日期为2025年6月(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规范完整的结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同时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5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开云网站 kaiyun网址息)等证件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4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5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内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工作。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中标通知书;(2)网上公示;(3)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4)审计报告;(5)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概算总投资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3)审计报告;(4)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概算总投资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3
、“近5年”是指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4
、本项目中提到的造价审计工作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1)全过程跟踪审计;(2)工程结算审计;(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工程结算审计。5
、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跟踪审计的中间阶段结算报告不属于有效业绩,应提供整个工程最终的结算报告(或总结报告)。若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绩(含工程结算)且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联合体协议书能体现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满足业绩要求的属于有效业绩,投标人可提供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6
、各类型的分包业绩均不属于有效业绩。针对项目部分施工标段(非整体项目)的结算审核业绩不属于有效业绩。7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8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年内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年内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任职要求,应由该业绩项目业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9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5
、近5年是指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任职的起始时间为准。6
、本项目中提到的造价审计工作业绩是指包含下列工作内容之一的业绩:1、全过程跟踪审计;2、工程结算审计;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工程结算审计。7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8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9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0
2021年、2022年、2023年的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均不少于100万元;2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
、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4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的“截图”。
①投标人可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编制技术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九、技术建议书”中。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的格式与内容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工作。(
(1)中标通知书;(2)网上公示;(3)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4)审计报告;(5)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概算总投资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3)审计报告;(4)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概算总投资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造价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程的造价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造价工程师。(
1名,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任职的起始时间为准;(
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均不少于100万元;2、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3、投标人应提供近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