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讯 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漳龙建法罚(2024)11-1号)显示,因当事人违反了《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对漳州市龙文佳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50400元罚款。
据了解,漳州市龙文佳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5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璞山路37号,法人是曹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以华,注册资本为4000万人民币。